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召開專題會議暨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會議指出,要立足審判職能積極服務和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要認真貫徹實施刑法、刑事訴訟法及司法解釋規(guī)定,依法嚴懲妨害預防、控制突發(fā)傳染病疫情等各類犯罪,切實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會議要求,要依法嚴懲利用疫情危害公共安全和市場秩序的犯罪行為,嚴懲制售假劣藥品、醫(yī)療器械和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等犯罪行為,嚴懲借機造謠傳謠、暴力傷醫(yī)等犯罪行為,堅決維護社會大局穩(wěn)定。要依法妥善處理涉及疫情相關案件,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最高法:對開庭等活動原則上推遲
會議指出,要充分運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依托中國移動微法院等平臺,引導當事人通過網(wǎng)上立案、訴訟、調(diào)解、信訪,就近跨域立案,跨區(qū)域遠程辦理訴訟事項,最大限度方便當事人和律師參與訴訟。對開庭等活動原則上推遲,該延期審理的案件依法延期審理,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出行和聚集,切實維護訴訟參與人、來訪群眾、法院干警安全和健康。(總臺央視記者 李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