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報訊(記者 祁琳) 16日,記者從《安徽省關于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新聞發(fā)布會上獲悉,未來我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將提標擴面,救助對象不再局限于符合條件的0-6歲兒童,從2019年1月1日開始,積極推進符合條件的7-14歲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同時鼓勵各地盡力擴大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年齡范圍,放寬或取消對救助對象家庭經(jīng)濟條件的限制。
《實施意見》中指出,到2025年殘疾兒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復服務,根據(jù)意見,救助對象為符合條件的0~6歲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包括城鄉(xiāng)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的殘疾兒童和兒童福利機構收留撫養(yǎng)的殘疾兒童;殘疾孤兒、納入特困人員供養(yǎng)范圍的殘疾兒童;其他經(jīng)濟困難家庭的殘疾兒童。其他經(jīng)濟困難家庭的認定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2019年1月1日起,積極推進符合條件的7~14歲殘疾兒童康復救助。 同時,意見提出,有條件的市、縣,應盡力擴大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年齡范圍,放寬或取消對救助對象家庭經(jīng)濟條件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