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法制日報》報道 日前,阜陽市太和縣以邢丙軍、王成斌為首的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案二審宣判,眾多涉黑成員受到嚴懲。邢丙軍、王成斌為首的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以武校為依托,涉案人員眾多,暴力性非常明顯,盤踞時間長,社會危害大,嚴重破壞了當?shù)亟?jīng)濟、社會秩序,是2018年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后,安徽省第一起由全國掃黑辦重點掛牌督辦的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案件。
邢丙軍、王成斌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萌芽于2000年前后,長期盤踞在太和縣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涉案人員多達168人,是2018年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后,安徽省首起由全國掃黑辦重點掛牌督辦的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案件。
3月29日,安徽省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邢丙軍、王成斌等52人組織、領(lǐng)導、參加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一案進行二審宣判,認定這一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涉14項罪名,維持一審判決對邢丙軍、王成斌等39名上訴人及其他12名原審被告人定罪量刑。邢丙軍、王成斌均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3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其他48人分別被判處18年至6個月不等刑罰,另有2人被判處管制或免于處罰。
邢丙軍、王成斌黑社會組織經(jīng)常在公共場所糾集數(shù)十人持砍刀、長矛、鋼管逞強斗狠,場面血腥,手段殘忍,從而確立強勢地位,樹立了兇殘霸道的惡名,對群眾形成心理強制。據(jù)了解,在對邢丙軍、王成斌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偵辦過程中,有15名國家工作人員被監(jiān)察機關(guān)處理,4名國家機關(guān)工作人員被移送采取強制措施追究刑事責任。
2018年10月16日,王成斌、刑丙軍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案在阜南縣法院一審開庭,歷時15天;12月30日,這一案件一審宣判。邢丙軍、王成斌等40名被告人不服,分別提出上訴。2019年3月29日,阜陽中院進行二審宣判,認為原判認定52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定罪準確,審判程序合法,依法維持一審判決對邢丙軍、王成斌等39名上訴人及其他12名原審被告人定罪量刑;因上訴人劉林杰在二審階段被查明具有立功情節(jié),故依法對其量刑予以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