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昆明市交通運輸局舉行《昆明市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修訂征求意見稿)》聽證會。此次修訂,增加了不得在列車內大聲喧嘩、使用電子設備時不外放聲音的規(guī)定。(8月25日《沈陽晚報》)
在移動互聯(lián)網(wǎng)時代的今天,為了打發(fā)無聊的地鐵時光,用手機刷微博、刷朋友圈、聽音樂、玩游戲已經(jīng)成為很多乘客尤其是年輕乘客的普遍選擇。乘客打發(fā)地鐵時光選擇玩手機,這本身并不無可,屬于個人的私事的。
但問題是,有不少乘客乘坐地鐵使用手機時喜歡外放聲音,特別是玩手機游戲、聽音樂時外放聲音比較大,嚴重影響和打擾了旁邊的乘客特別是在地鐵上打盹、休息、補覺的乘客,直接影響了其他乘客乘坐地鐵的體驗和舒適度,飽受詬病。畢竟不是每一位乘客的音樂欣賞品位都相同。換言之,地鐵上外放聲音,儼然是一種噪音污染。而且,一些乘客在地鐵上手機外放聲音過大,不時引發(fā)乘客間糾紛和矛盾。
再者,地鐵不同于私家車,地鐵是公共交通工具,地鐵車廂屬于公共空間。這決定了市民乘坐地鐵出行,必須要有公德心,不能只考慮自己舒適、享受、體驗,還要顧及到車廂內其他乘客的感受,這是乘坐地鐵的起碼文明。從這個角度說,在地鐵上用電子設備外放聲音,跟大聲喧嘩、吃東西一樣,實質上屬于一種不文明乘坐地鐵的行為。
可見,昆明、北京、蘭州等地先后對乘客在地鐵上使用電子設備外放聲音給予一定的限制,不得使用電子設備外放聲音,或者外放聲音不能太大,這是保障絕大多數(shù)乘客合法權益、維護地鐵文明和保持地鐵車廂寧靜乘車環(huán)境的必要之舉,值得點贊。而且,規(guī)范乘客在地鐵上使用電子設備外放聲音,地鐵上禁止手機外放聲音的規(guī)定有必要上升為乘客乘坐地鐵的一種標配,擁有地鐵的城市都應當盡快出臺類似條款,并不會妨礙乘客正常玩手機。因為在耳機特別是藍牙耳機普及的當下,使用手機并不必非得外放聲音,完全可以做到不打擾到別人的自娛自樂,有不少乘客就是這么做的。
張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