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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王利明——從青蔥少年到法學名家

2021-02-09 22:16:20 來源:《中華英才》   編輯: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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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經(jīng)歷厚植人文情懷

湖北省仙桃市,因為法學家迭出的“仙桃現(xiàn)象”而在法學界頗為出名,王利明教授就成長于此。像很多農(nóng)家孩子一樣,王利明從小就跟家人一起勞動耕耘,盛夏起早摸黑搶收糧食、寒冬在冰冷河水里挖泥、挑土筑堤都曾是他的親身經(jīng)歷,勞作之余他仍常挑燈夜讀、汲取知識的養(yǎng)分。

這一段年少的經(jīng)歷,讓王利明早早地知道了勞動人民生活的艱辛。客觀而言,為人寬容厚道,為學勤勉并倡導人文關懷精神,這一切都與他年少的經(jīng)歷密不可分。民法典頒布之后,王利明曾撰文特別強調,民法典體現(xiàn)了以人為本的精神,認為這也是民法典所彰顯的時代精神之一。

對知識的日積月累,為王利明成為恢復高考后的第一屆大學生打下了堅實基礎,1977年,王利明成為湖北財經(jīng)學院(現(xiàn)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的第一屆法科生,其所在班也在日后被稱為“中國法學第一班”。臨近大學畢業(yè)的他,有幸拜讀了 “中國民法先生”佟柔教授的《民法概論》,從而決定報考中國人民大學的研究生,三天三夜手抄這一本油印的小本子,足見他的勤勉與求知欲之強。

1981年,王利明北上求學,于1984年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學位并留校任教,1990年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在博士學習期間曾前往美國密歇根大學法學院參與博士聯(lián)合培養(yǎng)項目學習,學成歸國后通過博士論文答辯,成為新中國第一位民法學博士。此時他已經(jīng)在法學界嶄露頭角,謝懷軾、王保樹、江平等老一輩法學家都對其給予了充分的肯定。

學術成果彰顯學者擔當

1984年,王利明留校任教之際,適逢我國《民法通則》醞釀起草的關鍵階段,隨導師佟柔教授對《民法通則》中涉及的問題作了大量研究,開始形成了自己對民法體系及各項制度的看法和認識。1986年,王利明和郭明瑞等合作撰寫了《民法新論》,該書在法學界產(chǎn)生了廣泛影響,成為上個世紀80、90年代民法研究生的必讀書目,直到今天許多頗有名氣的學者都坦言受益于此書良多。

歷史給了這一代法學家拓荒的機遇,但前期科研工作客觀環(huán)境的艱難是今天所無法想象的,王利明曾經(jīng)一住沒有暖氣的筒子樓六年,在寒冷的冬日,他背上披一條被子、腿上蓋一條被子仍筆耕不輟。其勤勉與學術成績也得到了業(yè)界的肯定,在上世紀80年代,他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等刊物上發(fā)表多篇有影響的論文。1987年,年僅27歲的他憑借《全民所有制企業(yè)國家所有權問題的探討》獲得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和政策研究優(yōu)秀成果二等獎。

進入1990年代之后,王利明先后對物權法的基本理論問題進行了系統(tǒng)研究,1998年出版了《物權法論》,后系統(tǒng)形成《物權法研究》,并獲第六屆國家圖書獎提名獎,目前已經(jīng)更新到第四版。基于對合同法的系統(tǒng)研究,其專著《違約責任論》獲得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一等獎,并先后出版了四卷本的《合同法研究》,該研究成果“逐步建立了先進、科學、符合中國國情的合同法體系和規(guī)則”。

作為國內(nèi)最早提出侵權法和人格權法在民法典中獨立成編的學者,王利明所著《侵權行為法歸責原則研究》一書為我國侵權法內(nèi)容和體系的構建奠定了基礎,系統(tǒng)闡釋侵權法理論的專著《侵權責任法研究》入選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文庫,并獲評高校人文社會科學一等獎;作為國內(nèi)研究人格權最權威的專家學者,《人格權法研究》和《人格權重大疑難問題研究》更是其獨步學林的著作,為改變傳統(tǒng)民法歷來沿襲的重物輕人的狀況、構建新的民法體系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民商法理論博大精深,在通盤研究了民商法具體領域中諸多問題之后,王利明完成了《民法總則研究》,并榮獲第十四屆中國圖書獎。在此基礎上,王利明以民法為例,完成了著作《法律解釋學導論》和《債法總則研究》,并且出版了個人獨著的民法教材,被教育部選為馬克思主義理論重點建設工程教材《民法學》的首席專家。

在完成系列專著的同時,王利明在核心刊物上發(fā)表了不少具有相當影響力的學術論文,近十年來,在學界關于法學專業(yè)諸如最有影響力學者、作品高引用頻次的各種排名中,他基本都能位列第一。在中國知網(wǎng)的指數(shù)中,王利明H指數(shù)目前是91,G指數(shù)是161,作品被引用次數(shù)達到28774次,在法學界可謂一枝獨秀。經(jīng)檢索發(fā)現(xiàn),王利明2013年發(fā)表的關于個人信息權法律保護的文章,目前下載量已達33500多次,引用量達到1410次。

從某種程度上說,王利明的學術歷程,也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民商事立法歷程的一個縮影。截至目前,其累計出版20余部專著,當代法學家系列的專著2018年在國家圖書館曾以典藏版的方式予以發(fā)布;其在《中國社會科學》《中國法學》《法學研究》等核心刊物、《人民日報》等重要報紙上發(fā)表相關論文300余篇,核心論文先后已收錄于《民商法研究》(1至10輯)、《王利明文集》(1-5卷)之中。王利明先后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重點項目、一般項目、后期項目等國家級課題7項;多次獲得國家級、省部級科研獎項,其中五次獲得教育部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yōu)秀成果獎一等獎,兩次獲得教育部頒發(fā)的國家級教學成果二等獎。

專注民法推進法治進程

王利明長期參與民事立法工作,為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的民事立法做出了卓越貢獻。曾參與《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工作,并擔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典編纂項目領導小組副組長深度參與民法典的編纂工作,其提倡的“物權平等保護原則”“侵權責任法獨立成編”和“人格權法獨立成編”等重要學術主張被民法典立法所采納。在積極投身民事立法的同時,王利明注重與實務界的交流、關注司法實務疑難的問題的解決,義務擔任了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副主任、北京仲裁委員會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詢員、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員、公安部特邀監(jiān)督員、建設部法律顧問、北京市政府專家顧問團成員、北京市公安局專家咨詢員、福建省政府法律顧問等實務兼職。在過去三十多年里,王利明曾向全國人大提交了幾十部有重要價值的咨詢報告,提出了許多立法建議,受到全國人大和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和肯定;作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機關的專家顧問,其承擔了大量的司法解釋的論證、起草工作,以一個法學家的豐厚學識和高度責任心為一些重大疑難案件提供咨詢。每當這時,他總是放下案頭的工作,忙碌到深夜,反復斟酌推敲,就平生所學向決策者們提出自己的建議。他曾經(jīng)受邀兩次為中共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三次為全國人大常委會、一次為全國政協(xié)作專題講座。

如今,伴隨著民法典的頒布,王利明這一代民法學人也迎來了自己新的學術春天。謹以此文,致敬王利明教授,致敬所有為中國法治奉獻智慧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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