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正式印發(fā),這是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成立以后制發(fā)的首份政策文件!兑庖姟吩趶娀彝ケO(jiān)護責任方面,提出完善家庭監(jiān)護支持政策。要求全面落實產(chǎn)假等生育類假期制度和哺乳時間相關規(guī)定,鼓勵有條件的地區(qū)探索開展“育兒假”試點。(6月9日《北京青年報》)
人口問題是“國之大者”。“十四五”時期,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已經(jīng)成為一大重點,生育政策的調整至關重要。前幾天,中央提出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的政策,一石激起千層浪,一孩、二孩媽媽們乃至未曾生育的女性,都在心里泛起一陣陣漣漪:生完孩子誰來帶?該問題是很多雙職工家庭的心病,因“沒人帶孩子”而不愿生育二胎者大有人在。在此背景下,“育兒假”的試點來的正是時候。
其實,自2019年5月9日國務院發(fā)布《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fā)展的指導意見》后,個別省、市也在試水帶有“父能量”的“育兒假”。寧夏、福建鼓勵用人單位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至3周歲期間,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十天“育兒假”;湖北咸寧則提出,有條件的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可以自主探索實行符合本單位實際的“育兒假”,嬰幼兒父母雙方均可申請,假期最長可至嬰幼兒年滿1歲。
可以說,“育兒假”是緩解生育焦慮、提高生育意愿的重要配套政策,迎接“三孩時代”的到來更需要這樣一個政策。期待“育兒假”早日從文件到落地,從試點到推開。
而且,在“育兒假”的天數(shù)上,各地不妨大方一些。據(jù)報道,我國現(xiàn)有“育兒假”有的地方只有5天,有的地方是10天。“育兒假”不是探親假,是要帶娃、陪娃長大。不少工薪族覺得,“育兒假”能有一整年就很欣慰了,最起碼等到哺乳期結束,孩子可以吃輔食后自己再上班,這樣就安心與方便一些。
當然,“育兒假”對職工是利好,對企業(yè)來說,卻會憑空多出一些用人成本,誰來買單,誰來統(tǒng)籌,又是一個新問題。政府應對用人單位予以稅費減免、財政補貼,以減輕企業(yè)支持“育兒假”的負擔。
李秀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