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是我國重要的傳統(tǒng)佳節(jié)之一,在徽州民間,端午紀念屈原之說并未占到絕對上風,而“嬉鐘馗”活動則扮演著更為重要的角色,在這方面,士大夫與草根社會有著不同的認知。從現(xiàn)存的徽州文書來看,祁門的“端陽勝會”不僅源遠流長,而且還有著一整套頗為復雜的儀式,反映了相當豐富的文化內涵。該活動由當?shù)氐臇|山祖殿牽頭,地方士紳參與,諸多信眾協(xié)作,并與官府有著頻繁的互動,形成了整個縣域之內歷時數(shù)月的籌備及狂歡。“端陽勝會”年復一年地舉辦,前后歷時數(shù)百年,在傳統(tǒng)時代極具特色,只是隨著歲月的流逝,此類盛大規(guī)模的民俗活動早已為世人所淡忘。
一、方志記載的徽州端午節(jié)俗
徽州地處皖南的低山丘陵地區(qū),明清時期這里設有府級行政建制,下轄歙縣、休寧、黟縣、祁門、績溪和婺源六縣。其中的婺源縣,現(xiàn)在歸屬江西省的上饒地區(qū),而其他的五縣則仍然隸屬于安徽省。在明清時期,徽州是著名的商賈之鄉(xiāng),徽商是當時國內最為重要的商幫之一,主要從事鹽業(yè)、典當、木材、茶業(yè)、布匹、錢莊等諸多行當,其行商范圍遍及全國各地,甚至在海外的日本和東南亞,也都有徽商活動的足跡。清代以后長江中下游一帶素有“無徽不成鎮(zhèn)”的說法,此一俗諺反映了來自皖南的徽商對于各地城鎮(zhèn)發(fā)展所具有的重要影響。
在商業(yè)對外拓展的同時,徽州文化的巨大輻射能力亦引起世人的矚目。例如,以徽州禮俗為中心的“徽禮”,在長江中下游的諸多城鎮(zhèn)(如揚州、漢口、景德鎮(zhèn)等地)都相當流行。
關于傳統(tǒng)時代的端午節(jié),與全國其他地區(qū)一樣,方志中有著不少概述性的描述。如清嘉慶《績溪縣志•風俗》就記載:端午日,戶懸蒲艾以辟邪,堂懸朱符,掛鐘馗,瓶供榴花、蜀葵之屬,飲雄黃酒,遍噀墻屋,辟蛇蝎,幼孩系鎖圈、長命縷。
類似的狀摹見諸各種徽州方志。特別應當指出的是,除了府、縣級方志之外,有的鄉(xiāng)鎮(zhèn)志(含村志)中的描述更為詳盡。如《豐南志》就有這樣的記錄:
端午門前插蒲艾,戶粘桃符,并制角黍、酵餅為食,且以雄黃和酒分飲家人,謂可辟邪。而繭虎、香囊競奇炫巧,尤屬閨闈韻事。并于是時,仁義寺前演戲酬神。復巧制南、雷二將軍像,又龍舟一艘,內神人十余尊,名姓不詳,內一位服明代庶人衣冠,肩負傘一柄,傘端懸藥膏數(shù)張,相傳向杲人吳用也。又有韓將軍世忠及韓夫人梁氏像。又有五位老人,不知何神。又制綢大旗一面,以巨竹為桿,上有旗頂,頂有神二尊,黃煙一筒。是會于四月杪起戲,五月二日諸神巡街,端陽收圣回轅時,會中燃大披高升邊【鞭】炮,對面聲息、人影不聞不見。村中少年手舉諸神,馳于臺畔數(shù)十轉,而后散會。是日午前,僧登臺祭旗,屠豬宰雞,以其血釁旗頂,并將黃煙燃發(fā),由大力者舉旗,臺前繞場三匝,嗣沿二世祖墳前,由中街直下村東龍王亭下,樹旗于豐水之傍,俟即晚五鼓送圣,一共焚化之,戲亦演至端陽晚間為止。
“豐南”地處新安江上游的豐樂河沿岸,該村亦稱西溪南(今屬黃山市徽州區(qū)),是明清時代諸多著名鹽商的桑梓故里!敦S南志》出自民國年間西溪南最后一任族長吳吉祜之手,從與之相關的一些檔案來看,此人編纂村志可謂殫思竭慮,不過,與村落相關的民間信仰似乎并不是他重點關注的對象。盡管如此,上述的這段記載,還是較為細致地描述了端午期間歙縣西溪南一帶的節(jié)日民俗,特別是驅瘟等迎神賽會活動的細節(jié),可謂栩栩如生。從所祭祀的神明來看,除了全國性的南霽云、雷萬春二將軍以及韓世忠夫婦之外,還有歙縣向杲村人吳用。
二、口碑與文書互證的端午節(jié)俗
數(shù)年前,勞格文教授和我合作主編有《徽州傳統(tǒng)社會叢書》,該叢書于2011至2016年先后出版了五種六冊,其中有不少回憶性的文字,都提及傳統(tǒng)時代徽州各地的端午節(jié)習俗,可以與傳世文獻和民間文書比照而觀。
根據(jù)此前的調查,在皖南的黃山白岳之間,民間俗有“端午節(jié),天氣熱,五毒醒,不安寧”之說,人們普遍認為,此時應注意防治蟲害和預防疾病,故此,“驅五毒”亦遂成了端午節(jié)的重要內容之一。在端午節(jié),除了包粽子,人們通常會在大門、倉門上懸掛“菖蒲劍”,在墻壁上張貼鐘馗像。此外,還會于午前將石灰撒向墻腳處,在房屋的角角落落貼上以朱砂繪制而成的“避蜈蚣符”,以防止蛇、蝎等四出傷人。屆時,人們還將水缸清洗后換上新水,放入一小塊雄黃,并在水井里也丟進雄黃。凡此種種,自然都是為了防蟲。另外,人們還在屋內到處潑撒雄黃酒,而且必須邊撒邊念:
五月午時節(jié),蜈蚣八腳往外歇,
石榴開花送汝去,石柱開花再來接。
五月午時辰,蜈蚣八腳往外行,
今朝端午送汝去,天寒地凍再來迎。
端午節(jié)在五月初五,此時正是石榴花開的時節(jié),所以說“石榴開花送汝去”。至于說“石柱開花再來接”,意思是說要等石柱開花時再將蜈蚣接回來。但石柱是不可能開花的,所以人們只是虛情假意地對蜈蚣許個諾言,實際上當然是不希望蜈蚣卷土重來。而后面的一句“天寒地凍再來迎”,屆時,蚣蚣早就凍僵了,自然也不可能再回來了——這也是人們應付蜈蚣的一種策略。潑撒完雄黃酒后,再在嬰孩的額頭上書寫“王”字,將香囊(內置朱砂、雄黃和香草等)佩于孩子胸前,這一切,也都是為了防止毒蟲蚊蠅的叮咬。總之,驅邪避疫是端午時節(jié)諸多習俗的主旨。
端午亦稱“端陽”,清乾隆時人方士庹的《新安竹枝詞》曾這樣吟詠:
麥熟端陽餅祀先,秋成角黍慶豐年。
芝麻菽粟南鄉(xiāng)產,烏麥收時霜滿天。
方士庹為歙縣環(huán)山人,長年僑寓揚州,《新安竹枝詞》是他狀摹家鄉(xiāng)民情風俗的系列詩作。顯然,在端午這一天,徽州人祭祀祖先亦屬應有之義。除此之外,也有一些祭祀相關神明的儀式。關于這一點,晚清光緒年間婺源程氏《尚義堂常規(guī)》稿本,就記載了“五月端午日”的家內擺設:
鴨一只,肉一盤,魚一盤,伏果飯各一盤(鴨子、雄黃、菖蒲、蒜泥),凈酒,燭一對。
香紙一副,請神轉案家先,火紙半個,金銀四帖,香五十,火炮一包。
尊長管事八位,請神人一位,值門一人,每人腌子一對,酒半乎[壺]。
該冊文書反映了程氏家族內部一年四季的日常生活。上揭的“鴨子”亦即鴨蛋,“腌子”應當是指腌雞蛋,而“請神轉案家先”則是與祭祀神明及祖先相關的活動。
在徽州,端午節(jié)是相互送禮的時節(jié)。據(jù)啟蒙讀物《三言雜字》“時節(jié)類”的記載:“五月五,正端陽,送禮節(jié),看親眷,做常規(guī),抬菩薩,保豐熟。”此處的“做常規(guī)”,可以與前述的《尚義堂常規(guī)》比照而觀。“端陽”亦即端午,這里逕稱端陽節(jié)為“送禮節(jié)”。有一冊歙縣佚名尺牘活套抄本,其中就有《請友賞端陽雨》、《端午日送雄黃》等書信范式,反映了明末清初徽州社會交往與應酬的禮儀。著名的《畏齋日記》,是徽州府婺源縣浙源鄉(xiāng)嘉福里十二都慶源村秀才詹元相所撰,原稿本起自清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止于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其中提及詹氏曾“收鑒茲兄端陽節(jié)咸鴨子廿八個、索面一斤半大。收淳伯亥一斤大。收棠弟員眼一斤、雞子十介。收朗弟員眼一包、鴨子八介,回米十五筒”,這些,都反映了端午節(jié)期親眷間的相互送禮。
端午節(jié)這一天,也還是人們向私塾先生表達心意的重要日子。同治八年(1869年)《執(zhí)經問難帳目》稿本中就有:
四月十九日,支旦[蛋]十四個,付先生端陽節(jié)。
這是為過端午節(jié)而提前送給私塾先生的禮物。此一禮物僅有鴨蛋十四個,反映了徽州農家對于冬烘先生的敷衍態(tài)度,可謂世態(tài)炎涼(在徽州民間文獻中,有不少冬烘先生感嘆“坐館之苦”的詩文),但在東家看來,也算是禮輕情義重吧。另外,光緒年間婺源《三田李氏宗譜》所載“家規(guī)”中,有一條“厚親朋”,其中規(guī)定:
婦家每遇端陽年節(jié),送禮四色或二色,女家亦如之。
根據(jù)婺源一帶通常的慣例,端午節(jié)女兒要送節(jié)禮到娘家,節(jié)禮之輕重,端視夫家之家境而有所差別。
而在另一方面,端午節(jié)的戶外娛樂更是引人矚目。清初趙吉士在《寄園寄所寄》中記載:
甲申五月端陽節(jié),……競渡者數(shù)萬人,歡聲震天。
此處的“甲申”,亦即明清鼎革時期的1644年(崇禎十七年),當時在岸邊觀賞端陽龍舟競渡者,人數(shù)相當之多。事實上,此類情形在新安江流域極為普遍。一直到二十世紀,屯溪還有端陽龍舟之會,其活動主要是以新安江船戶為主。根據(jù)今人的回憶,午時,插滿各色彩旗的龍舟逆流而上,在鑼鼓和鞭炮聲中,水手們奮力揮槳,力爭上游。而婺源汪口也有龍舟會的組織,每年到了端午節(jié)都要劃龍舟。此外,各處的“端陽會”以及入夜迎燈的民俗活動,亦所在多有。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祁門的“端陽勝會”,雖然此一活動當代人所知甚少,但幸運的是,迄今仍有數(shù)種具體而微的珍稀文獻被完整地保留下來,這使得我們對于“端陽勝會”之細節(jié)有了更多的了解。例如,咸豐年間的《船會規(guī)則》稿本,對于迎神賽會的籌備與善后,“端陽勝會”迎賽過程中各類名目之開支、所辦器物用品以及工食腳力等,都有相當詳細的記錄。稿本前部即有《船會神疏》:
伏以端陽佳節(jié),謹依年例。降福收瘟,常伏張大王之主宰;肇興會次,當遵史縣主少卿之成規(guī)。拗竹造龍舟,搖旗喧鑼鼓,笛韻永清,鑼聲遠徹,迎神隊游衍街坊,陸地行舟,兒郎奪彩。三日一風,十日一雨,時和歲登,民安物阜,七鄉(xiāng)豐稔,一邑永康,神圣威赫,官民樂業(yè),凡居時序,悉賴帡幪,謹疏……
此處的“張大王”,系指降福收瘟的神明張巡;而“史縣主少卿”,則是指蜀人史東。根據(jù)明朝永樂年間編纂的《祁閶志》記載,蜀人史東(字美徽),于北宋大觀三年(1109年 )為祁門縣尉,當時,“邑時多疫癘及火災,乃訓民仿蜀地之俗,以五月五日用竹為龍舟,建佛事三晝夜,禳災集福,民賴以生。后升司農少卿,邑人懷之,塑像于張王祠,而使之配享焉”。此后,經過元明清數(shù)百年的演變,逐漸形成了規(guī)模宏大的“端陽勝會”。在清代,“端陽勝會”由祁門的東山祖殿牽頭組織,其迎神場域雖然是在縣城,但祁門縣境七鄉(xiāng)民眾也在不同程度上共同參與,聲勢浩大,前后持續(xù)時間長達數(shù)月。
關于“端陽勝會”,道光年間祁門倪偉人撰有《新安竹枝詞》數(shù)十首,其中之一為:
梅城五月出神船,十二船神相比肩。
小拍齊歌啰唝曲,大家結得歡喜緣。
“梅城”也就是祁門之別稱。“啰唝曲”通常寫作“唝啰曲”(亦作“兒郎駁語”),相傳出自元末明初著名理學家汪克寬(環(huán)谷)之手,其曲目包括“招手”、“大王”和“土地”等,其中之一這樣唱道:
哩啰啰哩哩啰嗹,水秀山清自古傳,歲歲端陽啟會緣,官僚學士因祈佑,一日書中宰相權,六房領就高官職,一縣人名納福全,更愿七鄉(xiāng)沾覆育,永為同樂太平年。
從迎神賽會的規(guī)模和持續(xù)時間來看,祁門的“端陽勝會”在徽州極具特色。除了前述咸豐年間的稿本之外,我們還可以讀到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的《船會規(guī)則》,其內容亦記錄了當年祁門縣城“端陽勝會”的具體運作。
從上述的記載來看,端午前后既在河中劃龍船,又要在街上劃旱船,俗稱“神船游街”或“陸地行舟”。此類的活動從四月初一詣廟起閘開始,一直要到六月初一方告最后結束。上述的徽州文書,因其豐富、翔實的記錄,成了今后繼續(xù)深入探討民間宗教、風俗民慣與社會互動的絕佳史料。
三、端午日的商家習俗
誠如前文所言,在傳統(tǒng)時代,徽州的端午節(jié)有著諸多的人情往來。晚清時期,在旌德三溪鎮(zhèn)開店的一位績溪商人,就在其日記中記錄:“五月初一,端陽節(jié)到,鄉(xiāng)人上街,買布做衣。過端午節(jié),買斤糕餅,送送往來。”與此差相同時的歙縣芳坑茶商江耀華,在他所抄錄的《茶莊竹枝詞》中也吟詠道:
看看佳節(jié)近端陽,鴨子腌魚送禮忙。
越是小題偏大做,挽求情面薦船行。
江耀華為晚清著名茶商,他長年沉浮于商海,最常打交道的就是那些與茶葉運輸相關的各地船行,故在端午節(jié)時,他念念不忘向各船行等商家饋贈鴨蛋和腌魚。
而在另一方面,明清時代的徽州是個高移民輸出的地區(qū),許多人都在外地務工經商。在異地他鄉(xiāng),店鋪內也非常重視端午節(jié)。不少店鋪每逢端陽都會備足貨源,降價銷售,以期薄利多銷,招徠顧客。筆者手頭有一張《眾神紙馬》,其中抄錄了天地君親師、周宣靈王尊神、長生香火司命六神、李王尊神、東廚司命五帝灶君、純陽呂祖仙師、門丞戶尉、金龍四大王尊神、諸位眾神、七相公尊神、云鶴素神、八相公尊神、關圣帝君尊神、九相公尊神、越國汪公大帝、張仙尊神、文昌梓潼帝君、上清正乙龍虎玄壇趙大元帥、魁星尊神、興旺土地福德正神、社稷明公尊神、招財進寶、南無觀世音慈神、利市仙官、五福大猖兵尊神、老郎仙師、鐘馗尊神和原地主人等牌位及神明。個中的越國汪公大帝、七相公尊神、八相公尊神、九相公尊神和周宣靈王尊神等,都是極富徽州色彩的神明。而這份《眾神紙馬》是寫在“南翔李源和總號用箋”,反映了僑寓江南的徽商對于徽州本土神祗的祭祀。其中也提及“鐘馗尊神”,這是在徽州端午節(jié)期間備受崇拜的神明。關于這一點,《歙縣西溪四堂歲時規(guī)例》的記載也是最好的例證。西溪四堂,即歙縣鄭村鎮(zhèn)西溪村之善述堂、和義堂、善繼堂和務本堂之統(tǒng)稱。據(jù)抄本中的說明,此一文獻是有關“敬天地、祀神明、奉祖先之儀”,其中亦有“端陽請香火,請鐘馗”的記載。
此外,反映晚清徽墨經營的《徽墨、徽煙規(guī)則》抄本中,記載有關于墨業(yè)中人節(jié)俗待遇的相關內容。其中,《平常菜蔬歲時酒醴》就指出:“早晨酒,每棹黃瓜、白糖各一盤,咸鴨蛋、大蒜每人三元,糯米飯不計,酒一壺,雄黃。是日中時四肴,雞、亥每人六兩,粉豆腐面不計,酒每棹一壺。”這是有關端午節(jié)酒醴的安排,當時稱為“做神福”。文中的“亥”,是民間文獻通常的書寫習慣,即以地支指代相應的動物(豬)!痘漳⒒諢熞(guī)則》是徽墨名店“詹彥文”所編纂的商業(yè)書,反映了出自婺源東北鄉(xiāng)的徽州墨商之經營文化。而另一家徽墨名店“詹有乾”,也同樣出自婺源東北鄉(xiāng),該店亦編有商業(yè)書《墨業(yè)準繩》,其中的《店琢年節(jié)酒席規(guī)例》記載:
端午酒席:每人鹽蛋四個,棕子十只,并四小盤(大蒜一碟,生瓜一碟,白糖一碟,雄黃一碟),酒每人錢五文。
是日酒席,雞半只,亥二斤,鱔魚三斤,肚半只,鹽蛋六只,內炒伏[腐]干絲,生瓜粉豆腐,筍。
食新米,每人豬肉四兩。
在徽州本土,當?shù)厮字V稱:“早端午,晚中秋。”意思是端午節(jié)的正餐是放在中午,而從上述的記載來看,旅外徽人也是以午餐為正餐,這與徽州本土的情況一脈相承。
四、嬉鐘馗:徽州端午節(jié)的特色
徽州端午節(jié)最為重要的特色,是“嬉鐘馗”的活動。所謂嬉,在徽州方言中即玩的意思。關于“嬉鐘馗”,清乾隆時人吳梅顛的《徽城竹枝詞》就曾吟詠:
兒童誰不喜端午?要帶花花好包肚。
雄黃涂臉跳鐘馗,髻扎紅繩搖璽虎。
“徽城”亦即今徽城鎮(zhèn),此處為明清時代的府、縣同城之地。鐘馗是中國民間傳說中的人物,相傳唐明皇曾于病中夢見一大鬼捉一小鬼啖之,自稱鐘馗。此人生前曾應武舉,卻因貌丑未中,死后決心要殲滅天下妖孽。明皇病愈后,遂命畫工吳道子摹繪鐘馗圖像。自此,端午節(jié)懸掛鐘馗像,藉以祈福驅邪,遂積習成俗。
“跳鐘馗”亦即徽州俗語中的“嬉鐘馗”,具體的場景通常為——先是扮作五毒(即蜈蚣、蜘蛛、蛇、癩蛤蟆和壁虎)的五個邪惡小鬼,在鑼鼓聲中上場,裝腔作勢嘶喊逞威。然后面涂青綠、口帶長髯的鐘馗出現(xiàn),但見他頭頂烏紗,足蹬草鞋,外罩紫紅袍,右手持寶劍,前有蝙蝠引路,后有黃羅傘蓋,旁有酒壇侍者,亦步亦趨。鐘馗口噴焰火,踏著鑼鼓點的節(jié)奏,與五小鬼展開激烈較量。在此過程中,鐘馗嗜酒豪飲,雖醉態(tài)可掬卻胸有成竹。與此形成鮮明對照,五小鬼始而氣焰囂張,繼而畏縮逃避,最終不得不束手就擒。結果,鐘馗毅然舉劍,將五鬼一一斬殺,為百姓驅穢納吉,保障人丁興旺。
在傳統(tǒng)時代,“嬉鐘馗”的活動在徽州始終盛行不衰。民國《歙縣志》記載:
歲時禮俗,端午門插蒲艾,戶粘桃符,并制角黍、酵餅為食,且以雄黃和酒,分飲人家,謂可辟邪。而繭虎香囊,競奇炫巧,尤屬閨門韻事。城關一帶好事者,更以鐘馗偶像架諸肩,團團旋轉于市衢,金鼓隨之,旁人亦燃放爆竹,擲五色小紙塊,紛飛空中以助興。
此處所謂的城關一帶,與前述“徽城”地域范圍之指涉大同小異。除了歙縣縣城之外,在當時皖南最大的商業(yè)市鎮(zhèn),“嬉鐘馗”的活動亦頗為熱鬧。1933年5月29日《徽州日報》的“本埠新聞”中,就有《(屯溪鎮(zhèn)上)端午節(jié)形形色色》一文,其中提及當?shù)氐?ldquo;龍舟競渡”和“鐘馗驅鬼”等:
自上午起,有人肩馱藍袍黑面之鐘馗,殿以鑼鼓,沿街上行,至店戶門前,有燃放邊【鞭】爆者,馱鐘馗者,跳躍周旋,相傳足以驅邪。
1942年,題作“拙廠”所撰的《舊俗竹枝詞》中有“端陽”條,其中提及,每逢此日,人們紛紛“相邀出外看鐘馗”。
除了城鎮(zhèn)之外,在廣大鄉(xiāng)村,“嬉鐘馗”亦盛行不衰。民國年間歙縣某教師的日記中,就有五月初四“嬉鐘馗”的記載:
近鄰之村落名孝女村者,鄉(xiāng)人以彩紙粘就之鐘義士,來我里游嬉,鑼鼓喧天,燃放竹爆,觀者填街塞巷,頗極一時之盛。俗所謂端午嬉鐘馗,可鎮(zhèn)諸般惡煞。……蓋端陽兇節(jié)也,村人塑其像而樂游,其游之處,必于街坊及人煙稠密之地,燃爆愈多,其游興愈甚,興之極,則轆轤輪轉不休,似走馬燈之流轉不息也,藉以娛樂,又志以紀念耳。
孝女村在歙縣南鄉(xiāng),距離另一著名的村落——瞻淇村相當之近。類似的記載尚有不少,此處無法一一列舉。
另外,根據(jù)當代的調查,在1949年以前,不少村落都有跳鐘馗的活動。如在歙縣許村,從許驥的調查顯示,每年節(jié)屆端午,有人身穿鐘馗服裝,到各商店、各祠堂驅邪趕鬼。五月初五有沿街表演的“跳鐘馗”,亦即由人扮演鐘馗,在村中巡游嬉耍,表演的節(jié)目主要有《鐘馗出巡》、《鐘馗賜福》、《鐘馗嫁妹》和《鐘馗除五毒》等。其中的《鐘馗賜!,由一人扮演捉鬼的鐘馗,后面一人撐著黃羅傘緊跟。鐘馗踩著鼓點,舞一通劍之后,再派一個小將捉一只蝙蝠,然后象征性地送出,這就是“鐘馗賜福”。“嬉鐘馗”經過店鋪和祠堂時,必須停下來表演。倘若有人支付報酬盛情邀請,則亦可入戶表演。屆時,表演者來到東家,戶主燃放鞭炮,為“鐘馗”掛紅。鐘馗的扮演者踏進家門后,即跳上八仙桌,手舞足蹈,口中念念有詞,然后眾人一聲吆喝,就算是將全屋邪氣鬼怪都趕跑了。
而在歙縣溪頭,也有“跳鐘馗”的活動。對此,已故的歙縣文史學者柯靈權指出:
鐘馗頭戴烏紗帽,身穿藍進士袍,挺肚凸臀,手執(zhí)寶劍。出行時以一副大鑼鼓助威,前有一捧酒壇小丑鬼卒引路,后有撐黃蓋傘鬼卒和兩個執(zhí)鋼叉鐵鏈、面貌猙獰的鬼卒跟隨,均跳躍前進。小丑鬼卒不時將酒壇引鐘馗喝酒。鐘馗喝得興起,揮劍指天劃地,喝呼:“吊死鬼、落水鬼、橫死鬼,統(tǒng)統(tǒng)遠避,不得為非作歹,膽敢違令,本座決不輕饒!”游至各戶門口,各戶放爆竹迎接,有人家邀請,鐘馗亦入其家,命執(zhí)鋼叉鐵鏈鬼卒到各處角落搜鬼一遍出門,戶家給謝儀。到得村中坦場,鐘馗令鬼卒捉鬼,鬼卒揮動鋼叉、鐵鏈,到場地四角捉拿為非之鬼。小丑鬼卒舉酒壇引逗鐘馗,鐘馗搶酒壇,幾番爭搶,終喝到酒,醉步踉蹌,跳躍舞蹈……(見氏著《歙縣里東鄉(xiāng)傳統(tǒng)農村社會》)
這與許村的情形頗為類似,只是捉拿各類邪鬼的意味更重。此外,根據(jù)調查,在歙縣義城,當?shù)氐?ldquo;嬉鐘馗”分為兩種,一種為木頭雕刻,稱“死鐘馗”,另一則由人扮演,稱“活鐘馗”。后者腳穿草鞋,在“嬉鐘馗”時必須身段靈活,能自由跳躍以躲避旁人拋擲的鞭炮。另據(jù)歙縣芳坑一帶的傳說,人們通常會在五月這一個月懸掛鐘馗畫像。不過,由于鐘馗是專門捉鬼、斬鬼的鬼王,家中掛上鐘馗像,祖宗、菩薩也都要時時向他請安,因此,此像倘若掛長了,家中必然無法安寧。有鑒于此,除了五月份,家中皆不得懸掛鐘馗像。至于店鋪,則不會懸掛鐘馗像。因為鐘馗職司驅鬼,徽州有歇后語曰:“鐘馗開店──鬼都不上門。”
五、余論
“過清明,崇祭祀,拜掃墳塋標掛事,家家插柳記年華。瞬息端陽時又至,劃龍船,裹粽子,追吊屈原投江死”——這是晚清民國時期徽州啟蒙讀物《日平!烦局械囊欢挝淖郑渲兴^的“追吊屈原”,在全國范圍內顯然是端午節(jié)的一種主流敘事。不過,在徽州民間,端午紀念屈原的說法并未占到絕對上風。清乾隆年間歙縣西鄉(xiāng)人黃宗羲著有《古歙鄉(xiāng)音集證》,其中有“劃龍船”條:
吾鄉(xiāng)之俗,三月三日劃龍船,船中奉諸神象,蓋逐疫,非吊屈也。亦有剪彩繒制龍舟賽于陸者,其神張、許、南、雷四公也。
在上述的考證中,黃氏似乎是將“五月五”與“三月三”混為一談。不過,此處亦明確指出,類似于祁門那樣的“神船游街”,祭祀的是張巡、許遠、南霽云和雷萬春。而歙縣的“劃龍船”,也并非“(追)吊屈(原)”。關于這一點,晚清旅外徽人撰寫的《歙行日記》有一段耐人尋味的記載:
(五月初五日)時當正午,舟人煮雞與豕首,瀝酒敬神,旋出獻客,曰“請賞端陽”。余等辭不能飲,略取饅頭食之。于是十二人團取轟飲,拇戰(zhàn)大作。濟川云:“徽俗家家敬鐘進士。”余曰:“舟人所敬,當是屈大夫。”
《歙行日記》為光緒七年(1881年)蘇州士大夫潘鐘瑞(祖籍歙縣大阜村)返鄉(xiāng)展墓時所作。在日記中,熟諳鄉(xiāng)土習俗的潘濟川提及“歙俗家家敬鐘進士”,顯然是指“嬉鐘馗”等活動在民間端午節(jié)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而潘鐘瑞所謂的“舟人所敬,當是屈大夫”,則是飽讀詩書者的想當然。這一條資料,生動地反映了士大夫與草根社會對同一節(jié)俗的不同理解。
宣統(tǒng)元年(1909年)《婺源風俗之習慣》指出:
歲時者,天之所同也,而習慣則視乎其人其地。……婺邑歲時習慣,其成為通俗者,如立春薦生菜,元夜放花燈,清明插柳,端陽插艾,莧菜出薦新,嘉谷熟薦新,小除夕祭灶,除夕祭土地,均與《荊楚歲時記》無殊……
這一段文字,反映了《荊楚歲時記》對于廣土眾民的深刻影響。不過,在傳統(tǒng)時代,由于獨特的生存環(huán)境,徽州的端午節(jié)俗在一些具體習慣做法也存在著一些變通。例如,婺源的一些地方在端午節(jié)并不包裹粽子,更不會將粽子投入河中,這顯然是由于徽州嚴重缺糧的緣故。而龍舟競渡的習俗亦并未普及,有的地方因附近河小,無法劃龍舟,只能請紙扎師以紙扎做成龍舟放入河中比賽,供人們觀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