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星報、安徽財經網(m.zgstyb.cn)、掌中安徽訊“案件無大小之分,每一個訴訟案件都值得反復溝通、交涉。雖然反復來此進行調解應訴,但法官認真的態(tài)度更令人折服。經各方協議,現終得圓滿。”近日,一原告代理律師在朋友圈如是評論淮南市田家庵區(qū)人民法院的用心調解。
2018年期間,原被告簽署《外墻油漆分項工程承包施工協議書》,協議約定被告姜某將承包的M地塊四標段的外墻分項,分包給原告元某。約定工程外墻15.5元每平方米,備注外墻乳膠漆12元每平方米,百葉窗批膩子按3元每平方米,補助3000元。經核算,工程總價為205805元,后經2021年雙方對賬,扣除已支付的金額還剩余24225元工程款未付。元某認為與姜某的對賬存在問題,其配偶的點工(臨時幫工)費用28860元本不該扣除,因此姜某應支付的工程款為24225+28860=53085元,且為維權支付律師費用6000元。因此,元某訴至法院請求姜某支付程尾款53085元及利息4512元、維權支出費用6000元、墊付的工人生活費976元,合計64573元。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仔細研究案件卷宗,考慮此案標的額雖然不大,但雙方矛盾已久,實質來看,雙方證據皆不充分,案件舉證難度較大,單純從法律角度處理此案,難以案結事了,容易引發(fā)當事人抵觸情緒。如何才能調和雙方的矛盾,公平合理實質化解糾紛,讓當事人感受到司法公平和正義?承辦法官決定通過調解來化解此案,于是多次通過電話,以話家常的口吻拉近與當事人的距離,數次電話溝通后,終于了解到原被告承包工程的由來,以及案件的癥結點在于雙方之間對賬存在偏差而導致矛盾激化。于是承辦法官將原被告雙方以及案涉相關知情人員聯系到法院,所有款項一筆一筆進行對賬,經過四次面對面對賬,最終理清賬目,案件成功調解。
“小案連著大民生”。每一起“小”案都關乎著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案結不是目的,事了才是重點,每一起案件都需要秉承“如我在訴”的情懷,用心用情妥善處理,真正地化解糾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案件和延伸的司法服務中感受到實實在在的司法獲得感、幸福感。許變 趙永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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