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星報、安徽財經(jīng)網(wǎng)(m.zgstyb.cn)、掌中安徽訊(雷梅潔 曹開發(fā))依托咪酯作為新型麻精藥品,近年來被不法分子作為毒品替代物勾兌在電子煙油中,以“上頭電子煙”等名義販賣,讓人成癮卻不自知,這種“上頭電子煙”外觀與普通電子煙不易區(qū)分,但卻是新型毒品。近日,廣德市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一起販賣“新型毒品”案。
2023年10月初至2023年10月23日期間,被告人項某伙同盧某(在逃)、王某平、王某蘭多次從湖北購買含有依托咪酯煙油的煙彈并販賣給他人吸食或販賣,累計向他人販賣含有依托咪酯煙油的煙彈55個,出售價格共計27450元。在項某販賣過程中,被告人王某平主要負責駕車進貨、送貨,非法獲利4000元;被告人王某蘭參與兩起犯罪事實,主要負責在項某吸收依托咪酯電子煙上頭后,幫助接聽買家電話、幫忙送貨或者陪同送貨等。
2023年10月初至10月23日期間,被告人左某伙同葛某(另案處理)多次從項某等處購買含有依托咪酯煙油的煙彈販賣給他人吸食,累計向他人販賣含有依托咪酯煙油的煙彈20個,出售價格共計14550元。被告人左某在販賣過程中,主要負責出資購買、聯(lián)絡買家及商談具體交易事宜等,后其本人或者安排葛某將煙彈送至指定地點并收取毒資。
期間,被告人左某以500元每個的價格從項某處購買了20個含有依托咪酯煙油的煙彈,左某將煙彈內(nèi)的煙油調包成普通電子煙煙油,以煙彈系假貨或“不上頭”為由要求項某退換貨。后項某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為左某換貨并退款9600元。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左某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理規(guī)定,多次向多人販賣含有依托咪酯的電子煙煙彈,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被告人左某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項某、王某平、王某蘭多次向多人販賣含有依托咪酯的電子煙煙彈,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左某犯販賣毒品罪、詐騙罪,被告人項某、王某平、王某蘭犯販賣毒品罪的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平、王某蘭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輔助作用,系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被告人左某利用未成年人販賣毒品,且系毒品犯罪的再犯,應從重處罰。被告人左某、項某系累犯,應當從重處罰。被告人王某平有刑事處罰前科,可酌情從重處罰。綜合四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jié)、性質等表現(xiàn),法院以販賣毒品罪、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左某有期徒刑四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6000元;以販賣毒品罪分別判處項某、王某平、王某蘭有期徒刑四年、有期徒刑八個月和拘役四個月,并各處15000到2000元不等罰金。
法官提醒:依托咪酯屬于含麻醉作用的新型神經(jīng)刺激藥物,添加到普通香煙煙絲內(nèi)烤吸或勾兌在電子煙油中吸食,會呈現(xiàn)頭暈、站立不穩(wěn)和類似醉酒的狀態(tài),大劑量吸食還會導致易怒、懶惰,甚至會引起死亡。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公安部、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關于調整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目錄的公告(2023年第120號)》規(guī)定:將地達西尼、依托咪酯(在中國境內(nèi)批準上市的含有依托咪酯的藥品制劑除外)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即自2023年10月1日起,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的電子煙就是吸毒,走私、販賣、運輸、制造依托咪酯的,將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之規(guī)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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