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惡勢力往往與“保護傘”相伴相生,嚴重危害一方政治生態(tài)和社會風氣。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政法機關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將掃黑除惡與反腐結合起來,與基層“拍蠅”結合起來,將“打傘破網(wǎng)”與掃黑除惡一體推進。
專項斗爭已成為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重大舉措。據(jù)全國掃黑辦統(tǒng)計,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國共立案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及“保護傘”案件89742起,處理115913人,其中廳級干部362人、處級干部6260人。
“一案三查”破解發(fā)現(xiàn)難
張永福,曾是吉林省吉林市赫赫有名的“養(yǎng)雞大王”。從1998年開始,張永福以養(yǎng)殖公司做幌子,暗自招募刑滿釋放人員,采取殺害、毆打、恐嚇等多種手段為非作歹。
張永福犯罪團伙的惡行并非無人知曉,他本人曾被審判。在2015年一件聚眾斗毆案中,張永福等人被警方抓獲,但隨后他們卻出人意料地被取保候審,一伙11人重罪輕判,均被當?shù)胤ㄔ禾幰跃徯獭<幢闶?018年張永福因涉黑被抓獲后,吉林省公安廳指定通化市公安機關異地偵辦,但受到“保護傘”的阻撓,案件辦理一度受阻。張永福的“保護傘”之一是曾任吉林市政協(xié)主席的崔振吉,他曾多次以發(fā)公函、打招呼的方式使張永福逃脫法律制裁。
2019年4月,中央掃黑除惡第13督導組進駐吉林,明確提出“要緊緊盯住涉黑涉惡重大案件、黑惡勢力經(jīng)濟基礎、黑惡勢力背后關系網(wǎng)、‘保護傘’不放”,并作出“除惡務盡、挖根見底”的要求。最終,張永福犯罪團伙被繩之以法,其背后充當“保護傘”的43人也被一網(wǎng)打盡。
“黑惡勢力長期盤踞一方,大多與‘保護傘’深度勾連,導致徹底查辦阻力重重。因此必須堅持‘掃黑’‘打傘’協(xié)同推進,才能將黑惡深挖徹查、連根拔起!比珖鴴吆谵k相關負責人表示,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全面開展“一案三查”,既查辦黑惡勢力犯罪,又追查黑惡勢力背后的“關系網(wǎng)”“保護傘”,倒查黨委政府主體責任和有關部門監(jiān)管責任,正是有效“打傘破網(wǎng)”的關鍵制度性安排。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共向紀檢監(jiān)察機關移送涉黑涉惡腐敗及“保護傘”線索7萬余條,為“打傘破網(wǎng)”提供了靶向指引,讓“保護傘”無處遁形。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全國掃黑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在下一步推進掃黑除惡常態(tài)化的過程中,要進一步強化日常監(jiān)督,緊盯黑惡犯罪易發(fā)、治理亂象較多的重點行業(yè)領域,發(fā)揮好“三書一函”(監(jiān)察、司法、檢察建議書和公安提示函)等作用,推動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對群眾舉報的涉黑涉惡線索可能涉及“保護傘”苗頭問題的,實行提級核查,做到早發(fā)現(xiàn)、早警示、早糾正、早處理。
“協(xié)同辦案”破解查處難
身負5條命案,重傷4人,涉及21項罪名、64起刑事案件,危害湘西長達17年……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尚同軍、吳先耀二人的累累罪行觸目驚心。2020年9月9日,兩人被判處死刑。
2019年3月,尚同軍因行賄被留置,而他面對辦案人員卻顯得有恃無恐,拒不交代問題。同時辦案人員發(fā)現(xiàn),一個叫吳先耀的人和他資金往來密切,此人曾三度被判刑。隨著調(diào)查的深入,辦案人員發(fā)現(xiàn),尚同軍竟然同曾任湘西州委政法委書記的歐陽旭往來頻繁。
一個“黑老大”,一個政法委書記,這起案件引起了辦案人員的高度警覺。尚同軍案也成為全國掃黑辦、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lián)合督辦的重大涉黑案。經(jīng)過抽絲剝繭式的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吳先耀曾涉嫌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詐騙等多項犯罪,卻只被以輕罪追究刑責,3次獲刑卻均未入獄服刑,背后為他“打招呼”的人,就是歐陽旭。
在辦理尚同軍涉黑案中,正是得益于湖南省紀委監(jiān)委、省委政法委聯(lián)合包案督辦,組建工作專班協(xié)同作戰(zhàn),湘西州委政法委原書記歐陽旭等89名存在涉黑腐敗問題和充當“保護傘”的公職人員被依紀依法查處,其中廳級干部2人,處級干部21人!案鞯丶o檢監(jiān)察、政法機關建立協(xié)同辦案機制,通過聯(lián)合調(diào)查、‘雙專班’辦案等方式,實現(xiàn)掃黑除惡與‘打傘破網(wǎng)’同頻共振、相互助力。”全國掃黑辦相關負責人介紹。
“綜觀查處的涉黑‘保護傘’案件,主要集中在一些實權部門、實權崗位。因此必須緊盯權力運行重點環(huán)節(jié),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jiān)督!比珖鴴吆谵k相關負責人表示,應嚴格落實中央關于領導干部交流工作的規(guī)定,既要加大一把手交流力度,也要加強重點單位班子成員、關鍵崗位領導干部的交流,才能有效防止因長期一崗位履職被黑惡勢力“圍獵”,形成利益同盟。
“殺回馬槍”破解打透難
“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20年5月29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宜賓饒拾元案終審宣判,饒拾元、饒孟源兩名“黑老大”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饒拾元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是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的重大涉黑案件。該組織盤踞當?shù)亟?0年,攫取巨額經(jīng)濟利益,嚴重破壞當?shù)亟?jīng)濟、社會生活秩序。饒拾元之所以能夠作惡多年,在于其多年來織就了一張龐大的“關系網(wǎng)”,有眾多“保護傘”為其提供庇護。饒拾元一案,紀檢監(jiān)察機關共查處“保護傘”22人,其中廳級干部1人,處級干部3人。
“涉黑涉惡‘保護傘’‘關系網(wǎng)’往往盤根錯節(jié),有的為蒙混過關,甚至找人頂包替罪。”全國掃黑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此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推動各地全面回溯核查“有黑無傘” “大黑小傘”案件,對進展緩慢或草率結案的逐案篩查、深挖徹查。在饒拾元涉黑案審結后,面對群眾仍然有舉報的情況,四川省掃黑辦會同省紀委監(jiān)委組織深入評查,回溯深挖出宜賓市珙縣公安局原局長、政委等8名公職人員充當“保護傘”,解決了懲處不到位問題,推動案件查深查透。
與此同時,各級政法機關堅持刀刃向內(nèi),協(xié)同紀檢監(jiān)察機關全面查處執(zhí)法司法領域“保護傘”問題。在2020年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工作中,各試點地區(qū)以案件評查為抓手,與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有機銜接,緊盯全國、省級掃黑辦督辦的重大案件,緊盯“有黑無傘”“大黑小傘”的涉黑涉惡案件,再殺一個“回馬槍”,絕不放過“漏網(wǎng)之魚”。宜賓市通過對饒拾元一案進行復核,又挖出“保護傘”兩人,并對問責不到位的26人重新處理。
全國掃黑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在推進掃黑除惡常態(tài)化的過程中,要以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案件為反面典型開展警示教育,使各級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受警醒、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