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財經網訊:3月1日起 《中小學教育懲戒規(guī)則》正式施行,《規(guī)則》第一次以部門規(guī)章的形式對教育懲戒作出規(guī)定,明確了學校“可在確有必要的情況下懲戒學生”。然而,如何在教育懲戒過程中確保懲戒適度同時又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3月10日,合肥八中成立懲戒教育申訴委員會,并聘請合肥市檢察院檢察長、學校法律顧問、學校所在社區(qū)書記、學校政教主任、家長代表等擔任委員。
校黨委書記、校長楊開仁在聘任儀式上表示,行使教育懲戒權的初衷就是賦予教育和教育者相應權益,通過“懲戒”手段培育學生的規(guī)則意識與紀律意識。“學校敢于擔當,及時、正確、嚴肅地行使‘教育懲戒’是實施《中小學教育懲戒規(guī)則》的應有之義。”但讓其擔憂的是,實施教育懲戒有可能會損害學生人格尊嚴等合法權利,必須充分保障學生的陳述、申辯以及其他救濟權利。為確保學校對違紀學生處分客觀、公正,確保學生的合法權益得到尊重與維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中小學教育懲戒規(guī)則》以及《合肥八中校規(guī)違紀處理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經充分醞釀和準備,該校成立了合肥八中實施《中小學教育懲戒規(guī)則》申訴委員會。
成立“申訴委員會”,是如何保障學生權益的呢?楊開仁表示,可以保障學生或家長在法定情形下“狀告有門”,可以形成合理程序下維護學生權益的閉環(huán),為培養(yǎng)學生公民意識、增強學生遵紀守法意識奠定基礎。“嚴管,是為了厚愛,懲戒的原點和終點都是教育。”楊開仁說,以立法形式保障教育懲戒權的行使,在給教育工作者帶來底氣的同時,也給學校、老師和家長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確保“懲戒權利”使用合理合法、嚴慈并舉、關注差異,推動教育懲戒穩(wěn)步推進、漸入佳境,則需要多方共同努力。(記者 于彩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