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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濺人一身水”被罰50元的警示

2021-07-12 09:44:58 來源:市場星報   編輯:楊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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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昆山一男子駕駛電動自行車等紅綠燈時,被郭某駕駛的汽車濺了一身水,男子打110報警。民警查看監(jiān)控后,確認該車輛存在機動車走非機動車道、經過漫水路段未減速慢行兩個交通違法行為。最終,郭某的兩個違法行為分別被處以50元罰款。(7月9日人民網)

駕車經漫水路未減速,被處罰冤不冤?從法律層面來看,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四條,機動車行經漫水路或者漫水橋時,應當停車察明水情,確認安全后低速通過。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guī)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關于道路通行規(guī)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可見,車輛經漫水路未減速,是違法行為。

“開車濺人一身水”被罰,提醒機動車駕駛員要文明駕駛,安全出行。特別是雨天行車注意控制車速,注意與前車保持足夠安全車距;行經漫水路段,勿左右躲閃、隨意制動,不要高速駛過,應提前降低車速,緩慢通過;涉水行車可選擇距離最短、水位最淺、水流最緩慢、水底最堅實的路段通過;車輛盡量保持直線低速行駛,需轉彎時,應當緩踩剎車;耐心避讓行人、非機動車,勿急躁搶行,防止撞到行人。

雖然被濺水這件事并不大,但是幾乎絕大部分人都曾經遇到過這種糟心事,下雨天出行,最讓人煩心的就是一些橫行霸道的車輛經過積水還不減速,濺起的水把人渾身都淋濕了。更過分的是有些車主還會故意往行人的身上濺水取樂。一般來說,行人遇到這種被車輛濺了一身水的事情后,只能自認倒霉。本案中,這位路人并不想咽下這口氣,直接就追著視頻中的黑車拍下了他的車牌號,并且報警求助,警方很快找到了這位車主,對他進行了批評教育和罰款。因此,希望其他行人對駕車經漫水路未減速的行為,完全可以舉報。交警可以加強相關知識的普及,也可有針對性地開展整治,以減少乃至杜絕此類行為。

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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